关于“老泸州·大河街”项目标识(LOGO)征集公告

泸州市江阳区“老泸州•大河街”历史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区域在北城街道内,按照“一圈七街”发展思路,对81个老旧小区133栋居民楼进行改造,拆除117户D级危房,对3个社区以及0.6平方公里街区改造升级,壮大白塔商圈,以大河街为中心打造独具特色的7条“老泸州”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街区、休闲娱乐街区、夜宵美食街区、泸州名小吃街区、“泸州造”土特产街区、高端服饰街区、古玩街区)。为了扩大“老泸州•大河街”项目知名度,实现城市有机更新,吸引聚集更多人气,带动江阳区经济文化发展,经项目指挥部研究决定,公开向社会征集“老泸州•大河街” 标识(LOGO)。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老泸州•大河街”标识(LOGO)要简洁明快,易于识别、记忆,准确反映江阳区悠久的历史文化内涵,融入江阳元素,凸显江阳特色。

(二)标识(LOGO)要充分考虑场景应用的可实施性,具有演绎成动态、立体、渐变、交互、数字化变换等多元的可能,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应用在建筑墙面、展会展览、广告标识、产品包装、画册信纸、个人名片等各种载体上,有具体的延展性、可变性、可塑性、可创性,且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造。

(三)标识(LOGO)必须为彩色,使用JPG格式高清图片及技术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图案像素色彩模式为RGB色,图片分辨率在300DIP以上,以A4幅面白底绘制,注明各部分颜色并附200字以内创意说明,在A4纸下端3厘米高范围内,打上设计者信息(姓名、地址、工作单位、职务、电话、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二、投稿方式

作品以电子邮件方式投稿,所有投稿邮件标题为“‘老泸州•大河街’标识(LOGO)应征作品”,相关内容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投稿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下午6点

邮箱:1552269448@qq.com 电话:0830-3123581

三、评选办法

本次活动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审细则和作品评审,评审过程中以参赛作品的实用性、美观性、创意性和设计理念作为评判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为初评、投票、终评三个阶段。

(一) 初评阶段(3月16日—3月20日)。对投稿作品进行统计汇总,由评审委员会初评,遴选出10幅作品入围。

(二) 投票阶段(3月21日—3月31日)。将入围的10幅作品在媒体平台上对外发布,开设投票窗口,充分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入围作品进行投票。

(三) 终评阶段(4月1日—4月5日)。在初评和投票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对投票数量排在前5的作品进行终评,评出1件中标作品,确定为“老泸州•大河街”标识(LOGO),其余4件入围作品获入围作品奖。

四、奖励办法

(一)中标的“老泸州•大河街”标识(LOGO)(1件)获奖金10000元人民币。

(二)入围的“老泸州•大河街”标识(LOGO)(4件)各获奖金1000元人民币。

五、特别声明

(一)被选定的标识设计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著作权均归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享有,即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发表、应用、提炼和宣传推广,并有权申请商标注册。

(二)提交的作品须为应征者原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要求,无不良引申含义或容易引起歧义的部分,因作品本身造成的争议由作者负责。不得与其他城市标志标识雷同,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未侵犯他人著作权、设计专利等。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因标识相同或者类似引起诉讼或无法进行商标注册,均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三)税金由投稿人自付

(四)本次征集活动的相关问题由泸州市江阳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0-3123581。

(五)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老泸州大河街效果图

来源:江阳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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