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六年(1917年)6月,泸县绅士杨既明、罗小吟等遵照红十字会组织章程,发展会员三十余人,禀呈地方军政长官获准,于同年7月在川南师范学校校址(现梓桐路小学)成立了中国红十字会泸县分会(现泸州市红十字会前身),设立门诊(现泸州市人民医院前身)。当时本着“博爱恤兵”的宗旨,推行人道慈善事业。1950年8月,中国红十字会泸县分会更名为中国红十字会泸州市分会。1957年3月,根据《中国红十字会各级地方组织通则》(草案)第二条规定,更名为泸州市红十字会。
1983年泸州市建市成为省辖市,泸州市红十字会下设在卫生局。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红十字事业发展有了法律保障。2001年机构改革后,泸州市红十字会正式单列。泸州市红十字会主要围绕泸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履行职能,开展“救灾、救护、救助、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器官捐献”工作。组建了“泸州市红十字山地救援队、泸州市安全游泳劝导救护队、泸州市积善志愿者协会”三支志愿者队伍。现有人员编制5名,下设综合科和救护赈济科。市政府副市长马宗慧任会长,李家秀任专职副会长。
自成立以来,泸州市红十字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的职责,努力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1997-2007年连续十年获省红十字会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一等奖,2004年获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国家人事部“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
 
地 址:泸州市江阳南路214号
电 话:229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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